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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漳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拟表彰张书波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2
         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的规定,经临漳县委政法委、县见义勇为工作协会评审委员会研究,拟对张书波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面临危险的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积极救灾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确认,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张书波,男,汉族,2006年1月出生,保定理工学院大二学生,临漳县临漳镇王明寨村人。身份证号:1304232006******1X。

张书波见义勇为事迹:2026年4月1日下午3时许,临漳镇王明寨村村民张天恩家中突发火灾。事发时天气干燥,院内堆放大量枯枝、杂物,且紧邻高大树木,火势迅速蔓延,现场浓烟滚滚、火情危急。张书波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后,没有丝毫犹豫,迅速翻墙进入院内,快速接通水管、启动院内水井,不顾灼热火焰与呛人浓烟,直面危险冲入火场开展扑救,随后其父亲张星海拨打了119报警电话,周边村民闻讯也迅速赶来支援。在众人合力扑救下,火势得到快速有效控制并最终扑灭。张书波不顾个人安危,手部、背部被火焰不同程度烧伤,经医院及时治疗后已无大碍。

据了解,失火房屋及东侧相邻房屋均为老旧宅院,常年无人居住,房屋结构老旧、易燃物较多,若发现不及时、扑救不到位,极易引发连片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甚至危及周边群众生命安全。

危急时刻显本色,紧要关头勇担当。张书波作为一名新时代大学生,面对突发火情,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见义勇为的高尚品格,果断处置、奋勇灭火,有效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英勇事迹充分展现了当代大学生临危不惧、舍己为人的精神风貌,弘扬了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社会正能量,值得全社会学习和褒扬。

本公示自2026年5月22日开始至6月6日结束。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临漳县委政法委来访、来电、来函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要在反映材料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要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0-7888021

   址:县政通发展服务中心404室

 

中共临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