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生态环境局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动态->部门动态->生态环境局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28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20252月督察暗查发现,磁县平安路节制闸至明理湖3.5公里的明渠水体发黑,水面漂浮成片垃圾。现场检查时,该节制闸上游暗渠已憋满生活污水,下游渠道虽近似干涸,但汇入明理湖处水体黑臭,水面漂浮垃圾,据群众反映,该渠一年四季排放污水。督察还发现,大名县、临漳县、馆陶县、成安县、肥乡区、广平县、永年区、丛台区均存在黑臭水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228日至2026312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电话0310-7889101

邮箱:lzxdqk@163.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20252月督察暗查发现,磁县平安路节制闸至明理湖3.5公里的明渠水体发黑,水面漂浮成片垃圾。现场检查时,该节制闸上游暗渠已憋满生活污水,下游渠道虽近似干涸,但汇入明理湖处水体黑臭,水面漂浮垃圾,据群众反映,该渠一年四季排放污水。督察还发现,大名县、临漳县、馆陶县、成安县、肥乡区、广平县、永年区、丛台区均存在黑臭水体。

责任单位

邯郸市生态环境临漳县分局

整改目标

立行立改,长期推进,加强督导防止反弹

整改措施

(一)采取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尽快整改到位。

(二)制定完善长效管护措施,强化巡查督导,组织水利、环保、公安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联合督查,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引导群众不随意向河渠内乱堆乱放,不随意倾倒丢弃任何垃圾,形成良好生活习惯。

完成情况

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人盯驻,按照指导方案,迅速进行整改。一是排查周边是否存在违规排放情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二是安排车辆作业,将渠两端用黄土截堵,用吸污车将残余污水吸出,在挖土机将部分污泥清理后,用新土回填。经排查未发现有违规排放,已将污水抽出,部分污泥清理,用新土回填。现已无明显污臭,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