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住建厅和市、县安委办关于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保障建筑工地安全度汛,临漳县住建局决定,自2025年6月30日-2025年9月10日,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压实各级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双控机制建设,强化监管和落实预防措施,落实“三率”管理,扎实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治理深基坑、起重设备、临时用电等各类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坚决防范遏制汛期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督导检查重点
(一)结合实际制定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防控方案和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指导辖区内扎实开展安全检查,进行防汛应急演练;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实现监管项目、工地及重点部位100%全覆盖排查整治。
(二)各项目参建单位是否组织开展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并根据气象预警信息情况,及时增加排查频次,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台账,逐级明确责任人,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对账销号,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安排专人盯守,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各在建项目是否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和关键岗位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施工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问题,特别是大雨、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期间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四)各在建项目救援人员、物资及设备是否准备齐备;施工现场排水设备准备情况,排水沟是否畅通无堵塞;地势低洼区域、重点区域、重点设备排水泵放置情况。
(五)检查施工现场基坑、沟槽及边坡支护,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基础,临时用电线路和用电设施,外脚手架,各种临边、洞口安全,办公、宿舍、食堂、仓库和施工围墙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县住建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安监一、二站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专班,对我县在建项目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同时,明确责任,包联到人,紧盯死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立即开展自查。各项目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自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三)加强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开展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包联督导检查工作要求,对在汛期期间,根据天气情况开展检查,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25年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专 班
组 长:王海宾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左文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志恒 安监一站负责人
王海波 安监二站负责人
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一站,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住建领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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