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对口各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留2024年4月30日以前的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34件,保留24件,废止和宣布失效4件,列入修改计划4件,移除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件。
二、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属“暂行”“试行”或通告类问题的,有效期为两年,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五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未列入保留目录的,一律废止,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接国家和省市最新精神,制定具体措施,做好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四、列入修改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各起草单位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并按程序重新公布;未按期完成修改工作的,自动废止。
附件:1.保留的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3.修改的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4.移除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目录
临漳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7日
附件1
保留的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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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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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北京至广州高速铁路(临漳境)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
临政告〔2016〕6号 |
政府办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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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批复 |
临政规〔2018〕4号 |
发改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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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漳县淘汰落后和防治地条钢有奖举报办法 |
临政办规〔2019〕2号 |
发改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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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漳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的通告 |
临政规〔2019〕16号 |
水利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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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临漳县人民政府制定县域内河道管理范围的通告 |
临政规〔2020〕1号 |
水利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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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临漳县人民政府关于漳河临漳县段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的公告 |
临政规〔2020〕7号 |
河务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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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关于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
临政规〔2020〕8号 |
住建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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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临漳县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 |
临政规〔2020〕10号 |
财政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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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临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 |
临政办规〔2020〕3号 |
县社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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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临漳县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法(试行) |
临政办规〔2021〕2号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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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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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临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
临政规〔2021〕4号 |
生态环境分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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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关于印发《临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临政规〔2021〕6号 |
发改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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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关于规范校车使用许可办理工作的通知 |
临政规〔2021〕7号 |
行政审批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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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临漳县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临政办规〔2021〕3号 |
生态环境分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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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临漳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
临政规〔2019〕3号 |
残联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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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关于印发《临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 |
临政规〔2019〕14号 |
生态环境分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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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临漳县古树名木保护办法 |
临政规〔2021〕3号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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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关于印发《数字临漳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临政规〔2018〕2号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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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临漳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
临政规〔2022〕2号 |
生态环境分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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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临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漳县县级重要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临政规〔2022〕4号 |
发改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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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临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随意倾倒垃圾和农业生产废物的通告 |
临政规〔2022〕3号 |
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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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临漳县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
临政规〔2021〕8号 |
财政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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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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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临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漳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 |
临政办规〔2023〕1号 |
农业农村局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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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临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临政规〔2024〕1号 |
公安局 |
保留 |
附件2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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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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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
临政规〔2020〕9号 |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宣布失效,有效期已满且不需要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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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调整临漳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临政办规〔2020〕2号 |
民政局 |
废止,上级已有新的规范性文件,调整规范的事项已经发生重大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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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临政规〔2022〕1号 |
公安局 |
废止,已制定了新的规范性文件,原文件没有保留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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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
临政规〔2021〕5号 |
生态环境分局 |
废止,调整规范的事项发生了重大变化 |
附件3
修改的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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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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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漳县奖励新增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临政办规〔2021〕1号 |
商务局 |
修改,需要依据上级文件进行补充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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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漳县主城区个人建房管理办法(暂行) |
临政规〔2021〕1号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修改,经实践检验,需要对主要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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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漳县城区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管理办法 |
临政规〔2019〕17号 |
综合执法局 |
修改,涉及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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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实施细则》的通告 |
临政规〔2019〕9号 |
综合执法局 |
修改,涉及政府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 |
附件4
移除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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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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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漳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临政规〔2018〕8号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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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印发《临漳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临政规〔2019〕10号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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