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3264

发布机构: 砖寨营镇人民政府

名称: 砖寨营镇散煤清零工作方案

文号: 无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3日

效力状态:

砖寨营镇散煤清零工作方案

 砖寨营镇散煤清零工作方案

 

为提升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成效,确保全镇村民清洁、安全取暖过冬,砖寨营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散煤治理管控的安排部署,整合镇、村两级干部力量,围绕宣传引导、入户排查,有重点、有序开展散煤清查工作,确保全镇农户散煤彻底“清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通过持续巡查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冬季燃煤取暖污染物排放和红白喜事煤炭消耗,确保群众温暖、干净、安全过冬,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大喇叭、微信、悬挂条幅、发放明白纸、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二)加强排查管控。1.重点对废弃厂房、砖瓦窑等较为隐蔽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全镇区域内无违法违规经营销售散煤行为;2.镇村两级干部采取村级自查和片区内抽查相结合,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散煤入户清查行动,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煤;3.镇执法队对各村所报备的红白事逐一监管,严禁使用散煤做饭。

(三)强化监管执法。镇执法队要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强硬执法,加大对劣质散煤销售点、流动商贩的清理取缔力度,发现一起售卖散煤,全部没收,公安机关并对当事人给与行政处罚,明确处罚力度,形成严震威慑并对已取缔的散煤点进行重点检查,严防反弹。同时,镇联合行动组一经发现私自售卖,并村内没有及时摸排上报的,发现一起,由镇纪委给与支部书记记过处分,发现两起及以上的,视情节严重性,给与支部书记停职或免职处理,严格落实到位,积极发挥村级主动性。

(四)畅通举报渠道。公布散煤销售、存储等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引导群众积极投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来。

 

 

砖寨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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